本文章发表于:2020-09-04
违禁器具软件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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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不能发布或者存储含有枪支、弹药、军火及仿制品的交易信息; |
违规行为处理:参见《信息安全处罚规则》 |
规则背景 请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射击运动枪支弹药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 违规具体情形 发布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内容的信息: 1)枪支、弹药、军火及仿制品包括各类危害性较大的气枪、现役、有发射子弹功能的发令枪、消防枪、弹药、麻醉注射枪等,如沙漠之鹰、步枪等; 2)真机类商品,包括导弹、火箭、氢弹、战斗机、坦克、航空母舰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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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不能发布或者存储含有枪支、弹药、军火的相关器材、配件、附属产品等的交易信息; |
违规行为处理:参见《信息安全处罚规则》 |
规则背景 请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射击运动枪支弹药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 违规具体情形 发布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内容的信息: 1)枪支、弹药、军火的相关器材和配件:子弹、弹夹、瞄准镜、无缝钢管、麻醉枪的配件、麻醉针、麻醉吹管等; 2)枪支、弹药、军火的附属产品:枪包、子弹袋等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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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不能发布或者存储含有警用、军用制服、标志、设备及制品的交易信息; |
违规行为处理:参见《信息安全处罚规则》 |
规则背景 请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、《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》、《军服管理条例》、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》、《武器、警械管理制度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 违规具体情形 发布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内容的信息: 1)军用、警用制服及配件: 军服警服、警犬背心、警犬牵引绳胸背带、军警用笔、军警用钱包、军警手表、军警用手套、军警水壶、军警打火机、军警烟盒、军帽警帽、军警勋章、军警领带夹、军警徽章、军警领带、军警领花(章)、军警资历章、军警肩章、军警臂章、军警胸标、军警姓名牌、军警腰带、军靴警靴、军警用反光背心等。 2)军警设备及制品: 警用执法记录仪、军警望远镜、大型悬挂国徽、军徽、警徽、、军警用对讲机、、军警用警戒线、警用灯箱、军警巡逻车、警用阻车设备、开道喇叭、军警车证、金属手铐、脚镣、拇指铐、手札带、审讯椅、网枪、防暴盾牌、警用强光手电、军警用爆闪灯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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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不能发布或者存储含有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,对他人身体造成重大伤害的管制器具的交易信息; |
违规行为处理:参见《信息安全处罚规则》 |
规则背景 请遵守《公安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》、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》、《武器、警械管理制度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器具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 违规具体情形 发布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内容的信息: 1)成人使用的弩; 2)电击器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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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不能发布或者存储含有管制类刀具、弩配件及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的交易信息; |
违规行为处理:参见《信息安全处罚规则》 |
规则背景 请遵守《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》、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》、《武器、警械管理制度》、《管制刀具认定标准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 违规具体情形 发布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内容的信息: 1)超长刀具,刃长大于10cm(包括10cm); 2)带有血槽的刀具; 3)刀身展开后,可被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; 4)金属刃武士刀; 5)少数民族用刀:藏刀、腰刀、靴刀、马刀; 6)机械用三棱刮刀; 7)三棱军刺、刺刀、拳刺、手刺; 8)金属制飞镖:三角镖、六角镖等多角镖; 9)竹制、木制、金属制的弹弓; 10)弩配件; 11)非弹簧甩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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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不能发布或者存储含有用于监听、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的交易信息; |
违规行为处理:参见《信息安全处罚规则》 |
规则背景 请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、《互联网管理条例》、《国家安全法》、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、公安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生产和销售具有窃听功能玩具的通知》、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 违规具体情形 发布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内容的信息: 1)“手机监听卡”、电话“窃听器”、“窃听设备”等用于监听、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; 2)无线或隐形耳机、作弊耳机、橡皮接收器等考试作弊设备; 3)隐形透视眼镜; 4)木马、病毒、肉鸡和计算机漏洞信息类,会严重影响网络用户的计算机安全的商品或信息; 5)破密软件、入侵工具、强制进入软件; 6)利用软件盗取用户聊天工具,盗取他人隐私的软件或设备,如:QQ聊天记录器等; 7)远程控制/监控软件主要用于处理未经授权监控他人电脑操作、聊天记录的商品或信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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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不能发布或者存储含有用于非法摄像、录音、取证等用途的设备的交易信息; |
违规行为处理:参见《信息安全处罚规则》 |
规则背景 请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国家安全法》、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、公安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生产和销售具有窃听功能玩具的通知》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 违规具体情形 发布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内容的信息: 1)具有摄像功能、极具隐蔽性的伪装偷拍商品或信息,如烟感器式、手表式、笔式、打火机式、眼镜式、钥匙扣式、观鸟仪式、U盘式等其他伪装偷拍商品; 2)具有监听功能、极具隐蔽性的伪装监听商品或信息,如隔墙监听器、排插式、车充式等其他伪装监听商品; 3)反猫眼偷窥设备; 4)非法键盘记录器及软件。 |